公告编号:2025-034证券代码:400023 证券简称:新征程3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7月1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孟霖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李业承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肖烁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钟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德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丽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
公告编号:2025-034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非独立董事王景玉、非独立董事盖世杰、独立董事吴锡皓、监事王平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年7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广西梧州分行技术保障部助理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4年8月任平安证券深南中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任深圳市贤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招商投资网)信息部经理;2006年2月至2007年9月任深圳选股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深圳市盛世新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策略部总监;2011年11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虹路证券营业部客户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前海亚太富邦基金有限公司投研总监;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任深圳市普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3年10月至2025年3月任深圳前海鸿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总监,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任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赵德益先生:1959年08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80年07月至1986年08月任湖南南县商业局会计主管;1988年08月至1994年10月任湖南南县商业局财务副科;1994年11月至1996年05月任深圳教育企业总公司-英杰财务总监;1996年06月至1998年08月任深圳信鼎财务顾问公司部门经理;1998年09月至2005年04月任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2005年05月至2019年01月任深圳恒瑞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所;2017年03月至2019年07月任天津国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02月至2024年1月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主任会计师;2024年01月至今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主任。
刘丽女士:1988年7月2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在三亚珠江旅行社担任俄语地接导游,2014年9月至今,任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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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任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孟霖、李业承、肖烁飏、钟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及素养,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提名赵德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德益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赵德益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及素养,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征程能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