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_公司公告_神州信息: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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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08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裁李鸿春先生、常务副总裁于宏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副总裁刘洪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38.0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0%,占目前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396%。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董事兼总裁李鸿春先生、常务副总裁于宏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副总裁刘洪先生提交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职务持有股份数量(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李鸿春董事兼总裁100.000.10250.1041
2于宏志常务副总裁15.000.01540.0156

公司董事兼总裁李鸿春先生、常务副总裁于宏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副总裁刘洪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3刘伟刚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30.000.03070.0312
4刘洪副总裁7.380.00760.0077
合计152.380.15620.15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李鸿春先生、于宏志先生、刘伟刚先生、刘洪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李鸿春25.00000.02560.0260
2于宏志3.75000.00380.0039
3刘伟刚7.50000.00770.0078
4刘洪1.84500.00190.0019
合计38.09500.03900.0396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75,774,437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公司总股本为960,914,973股。

2、以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将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5%。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

(五)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七)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八)上述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履行情况公司董事兼总裁李鸿春先生、常务副总裁于宏志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刘伟刚先生、副总裁刘洪先生均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变化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李鸿春先生、于宏志先生、刘伟刚先生、刘洪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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