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4名监事、董事会秘书黄震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庄坚毅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余中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补选余中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黄悦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4年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实
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学权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4年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实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根据应兑现薪酬总额及已发放的薪酬,核算应发放余额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余中民、张学权依法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