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_公司公告_佛山照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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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号)核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783,5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6元。截至2023年11月9日,本公司实际已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783,583股,募集资金总额1,094,551,796.38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6,136,307.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415,488.8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31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截至2023年11月9日14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已于2023年11月9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3,174,200.21元后的出资款余额人民币1,091,377,596.17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38610180803687366账号。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1-6月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040.1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27,168.6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

项目募集资金发生额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资金金额109,137.76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置换)27,464.83
其中:2025年1-6月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7,040.14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59,900.00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10.23
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583.16

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的发行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3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为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昌光电”)为募投项目“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禅昌光电提供借款不超过

1.35亿元。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及禅昌光电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存放于禅昌光电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3-序号

序号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人民币万元)募投项目
1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386101808036873663,991.03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已终止)
2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湖景支行8140074888800100866,555.30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3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滨海支行60033229000671,231.29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终止)

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27,168.62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总额为7,040.14万元。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独立核算项目经济效益。但随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成,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从而带动产品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为公司带来较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中长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4-

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湖路支行440501660042000008166,246.85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5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757900009610010968.5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广州银行佛山湖景支行8140078888800101073,590.14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
合计22,583.16

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一处实施地点,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大厦54楼”两处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情况均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

序号

序号发行主体产品名称认购金额产品起息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产品到期日期末的投资份额
1广州银行大额存单21,200.002024/2/52.75%以实际转让日期为准21,200.00
2光大银行大额存单5,500.002024/2/52.60%以实际转让日期为准5,500.00
3华夏银行大额存单14,300.002024/2/52.60%以实际转让日期为准14,300.00
4招商银行大额存单8,200.002024/2/52.60%以实际转让日期为准8,200.00

-7-序号

序号发行主体产品名称认购金额产品起息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产品到期日期末的投资份额
5海南银行定期存款10,700.002024/8/52.60%2025/2/50.00
6海南银行定期存款10,700.002024/8/52.00%2025/8/510,700.00
合计81,300.00---59,9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或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投入使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483.1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2,583.1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59,9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延长“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至2027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调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变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和新增项目实施地点;终止“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择机按照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进行现金管理,并尽快选择新的募投项目。

经过上述调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用途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约24,504.84万元(其中“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变更11,621.09万元,“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变更9,083.7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3,800万元,具体以届时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实际余额为准),占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22.51%。(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10-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455.1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40.14
募集资金净额108,841.5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504.84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168.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504.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2.51%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36,464.2735,850.64900.934436.2612.37%2026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2.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25,252.9113,631.823,106.3213,631.82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3.智慧路灯建设项目9,179.5295.77-95.77100.00%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
4.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24,008.8024,008.80897.593,564.9814.85%2027年05月不适用不适用

-11-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549.6814,549.682,135.305,439.7937.39%2027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6.项目终止后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20,704.84///////
合计109,455.18108,841.557,040.1427,168.6224.9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该项目旨在购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与配套设备,并进行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制造体系,原计划在2026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叠加海外关税壁垒,以及相关软硬件成本下降等影响,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结合下游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情况,公司研发中心计划开展的相关研发课题目前在稳步推进中,相关研发设备及研发相关软件已在陆续进行购置,但因部分实验设备需要定制,且研发设备具有小批量、多品种特点,故设备尚未全部采购、安装及调试到位,鉴于以上原因,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延长2年,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6年5月。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新增了若干研发课题及配套设备,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研发目标的全面实现,将该项目的投资期限延长一年半,即延长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3、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在“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以保证项目质量和未来盈利能力为前提,夯实基础,循序投入,但由于汽车车灯供应链体系准入认证严苛,以及高端定制设备落地周期长等原因,当前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滞后,因此,公司将该项目投资期限延长2年,即延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5月。(“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详见本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终止实施“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本报告期内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2、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大厦54楼”两处实施地点。增加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照明大道39号”、“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大厦54楼”。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不适用

-1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975,313.4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03,975.16元。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上述置换事宜。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本报告期内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2,483.16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2,583.1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59,900.00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投入使用。

-14-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1、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科技”)组织实施,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南科技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不超过25,252.91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改造内部投资结构予以调整,并新增一处项目实施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智慧路8号佛照大厦”。3、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作出以下调整:一是变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二是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三是延长项目投资期限一年半;四是新增两处实施地点。同时,终止实施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15-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暂未确定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11,621.0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暂未确定智慧路灯建设项目9,083.7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549.682,135.305,439.7937.39%2027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254.522,135.305,439.7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我国海洋产业尚处于开拓初期阶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现有产业规模已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海洋照明市场需求,故终止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2.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16-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调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本次变更不涉及将原有募投项目变更为新募投项目,没有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但由于近年来地方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放缓,智慧路灯等新基建项目的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导致项目订单量不足,故公司终止“智慧路灯建设项目”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包括调整部分研发课题和设备投资内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延长项目投资期限,延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至2027年11月。本次变更不涉及将原有募投项目变更为新募投项目,没有改变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备注: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对应的原承诺项目“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和“智慧路灯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系截至公司审议项目终止的股东大会召开日(2025年

日),相应项目暂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最终变更金额以确定新募投项目时实际金额为准。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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