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74 证券简称:中天3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201中心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石维国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3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28,85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7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3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38,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27,094,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4%;反对股数1,742,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股数1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27,094,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4%;反对股数1,742,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股数1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27,094,8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4%;反对股数1,742,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8%;弃权股数1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3.回避表决情况
(www.neeq.com.cn)《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727,049,4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8%;反对股数1,787,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5%;弃权股数1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凤、郭林昆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