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1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局全体成员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