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24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公告》。
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核销其他应收款106.98万元,前述其他应收款已于2024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当年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2025年第十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