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000410)_公司公告_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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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1

股票代码:000410股票简称:沈阳机床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上市公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深交所官方网站。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徐永明

徐永明张旭哈刚

王英明

王英明袁知柱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签字:

袁知柱哈刚王英明

张旭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声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

刘琦赵尚福秦琴

任大鹏

任大鹏盖立亚刘洪强

张天右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二、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90,102,389股

、新增股份前总股本:

2,358,970,620股

3、新增股份后总股本:2,649,073,009股

、发行价格:

5.86元/股

5、认购方式:现金购买

6、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及验资情况: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9.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10,318,848.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689,681,150.6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90,102,389.00元,转入资本公积1,399,578,761.61元。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5日分别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4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5号)验资确认。

三、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1、新增股份登记确认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新增股份上市数量:290,102,389股,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

2025年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

本次获配的投资者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2024年度,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4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0027元/股(最近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中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49,073,009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仍满足《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七、本次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用沈机集团、通用机床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从

50.02%被动稀释至

44.55%,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股本增加导致上述主体拥有权益的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触及或者跨越5%及5%的整数倍,或者导致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的情况。

释义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沈阳机床、公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沈阳机床,股票代码:000410)
标的公司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本次购买资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购买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100%股权、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78.45%股权
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用机床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
通用沈机集团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中捷厂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
中捷航空航天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
天津天锻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或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师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发行与承销方案》《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股份认购协议》《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元、万元、亿元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声明 ...... 1

特别提示 ...... 13

释义 ...... 15

目录 ...... 17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 19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20

一、发行情况和面值 ...... 2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20

三、发行时间 ...... 24

四、发行方式 ...... 24

五、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 24

六、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 24

七、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 25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25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25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26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26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26

十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6

十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37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8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8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 38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8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 39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40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40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4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2

第五节持续督导 ...... 44

一、持续督导期间 ...... 44

二、持续督导方式 ...... 44

三、持续督导内容 ...... 44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45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5

三、法律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 45

四、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5

五、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6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 ...... 47

第八节备查文件 ...... 48

一、备查文件 ...... 48

二、查阅地点 ...... 48

三、查阅时间 ...... 48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yangMachineToolCo.,Ltd
成立日期1993年5月20日
上市日期1996年7月18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注册资本235,897.06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永明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联系电话024-25190865
联系传真024-25190877
公司网站www.smtcl.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243406830Q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进出口贸易(持证经营);国内一般商业贸易(国家专营、专卖、专控除外)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机械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设备租赁;珠宝首饰及黄金饰品的加工、销售;黄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情况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用技术集团的原则性同意;

、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通用机床公司、通用沈机集团内部决策同意;

3、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6、交易双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7、本次交易已获得国资有权机构的批准;

8、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9、上市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市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2025年8月29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7家)、28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8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95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174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共收到2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称
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卢春霖

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9日(T日)9:00前,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上述176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不存在“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5年9月19日9:00-12:00,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3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共同核查确认:13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了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机构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有效
1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6.5120,000
5.9030,000
2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5.907,000
3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165,470
4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5115,000
5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865,000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06,540
6.0214,480
7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05,000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145,000
9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12,000
5.8612,000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95,560
11胡永娟6.805,000
6.296,000
5.898,000
序号机构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有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95,090
5.877,920
5.868,270
13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6.3937,000
6.2040,000
5.9950,000

、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86元/股,认购总股数为290,102,389股,认购总金额为1,699,999,999.54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

家。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85,324,232499,999,999.526
2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1,194,539299,999,998.546
3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97,269149,999,996.34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709,897144,799,996.426
5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77,815119,999,995.9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12,62782,699,994.226
7胡永娟13,651,87779,999,999.226
8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11,945,39269,999,997.126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488,05455,599,996.446
1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334,47054,699,994.206
1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32,42349,999,998.78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认购金额(元)限售期(月)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532,42349,999,998.786
1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201,37142,200,034.066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上市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90,102,389股(即170,000.00万元/发行底价5.86元/股,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619,423,980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90,102,3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99.54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9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发行底价为5.86元/股。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

见证,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86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99,999,999.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318,848.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89,681,150.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4号),截至2025年

日,中信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户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1,699,999,999.54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5号),截至2025年

日,发行人已收到中信证券划转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和持续督导费用(含税)后实际到账金额1,686,301,999.5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9.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10,318,848.9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689,681,150.61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90,102,389.00元,转入资本公积1,399,578,761.61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开立,并根据相关规定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10月13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03-20
注册资本5,9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曲克波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6号2层1-14-27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EEKL3P5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85,324,232
限售期6个月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11-28
出资额1,5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19栋3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H9Q80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51,194,539
限售期6个月

、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2-04-07
出资额3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保利汇鑫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缘东路以东汇祥道399号信安创业广场1号楼408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93MA81X6674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5,597,269
限售期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06-21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4,709,897
限售期6个月

5、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4-08-20
出资额199,4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市诚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商务大厦1-4-3房间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MADWRFAR2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0,477,815
限售期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06-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4,112,627
限售期6个月

、胡永娟

姓名胡永娟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
居民身份证号3101091954****
获配数量(股)13,651,877
限售期6个月

8、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06-27
注册资本3,3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CNA4WK2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1,945,392
限售期6个月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01-21
注册资本760,584.55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9,488,054
限售期6个月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05-20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号3层B3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693819XU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9,334,470
限售期6个月

1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10-14
出资额1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8,532,423
限售期6个月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12-22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8,532,423
限售期6个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2-03
注册资本13,272.42万元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201,371
限售期6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根据上述最终认购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本次发行的最终认购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2、胡永娟、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进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已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登记备案手续。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6、大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保险资管产品参与认购;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参与认购,上述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沈阳机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2及以下,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联席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2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3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5辽宁国调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类专业投资者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7胡永娟B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8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A类专业投资者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5普通投资者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1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A类专业投资者

上述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诺“(1)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

(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4)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本机构/本人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中信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沈阳机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联席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本次发行工作。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四、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00041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之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885,753,00337.55380,710,659
2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173,745,2287.37173,745,228
3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120,478,7895.11120,478,789
4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3,320,0581.41-
5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1,386,3521.33--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488,2731.21-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302,0731.03-
8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984,4140.89-
9李斌14,713,0000.62-
10邓丽君13,961,8100.59-
合计1,347,133,00057.11674,934,67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885,753,00333.44380,710,659
2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173,745,2286.56173,745,228
3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120,478,7894.55120,478,789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4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85,324,2323.2285,324,232
5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1,194,5391.9351,194,539
6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3,320,0581.26-
7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8,026,0521.06-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6,488,2731.00-
9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97,2690.9725,597,269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24,302,0730.92-
合计1,454,229,51654.91837,050,716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合计持股比例从

50.02%被动稀释至

44.55%,触及1%及5%整数倍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每股收益0.01710.01520.00340.0027
每股净资产1.08780.96860.51010.3976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2024年12月31日或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12月31日或2025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注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2024年度或202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注3:本次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或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注4:本次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24年12月31日或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6/30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总资产762,273.59324,915.19317,094.01360,568.42
总负债494,312.53224,792.26218,288.60263,193.91
净资产267,961.06100,122.9398,805.4297,37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56,601.36105,315.48104,439.16101,105.9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188,927.37150,385.06150,140.15167,028.82
营业利润6,302.171,172.062,945.353,610.12
利润总额6,461.781,158.193,031.773,389.36
净利润5,407.951,134.502,918.561,080.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4.85706.033,475.702,57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08.91-22,280.03-24,764.75-18,642.35

2025年6月10日完成沈阳机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标的资产过户,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中捷厂、中捷航空航天、天津天锻三家标的公司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口径,2022-2024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2022-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中捷厂、中捷航空航天、天津天锻三家标的公司并表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口径。

同上一脚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3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93.00-3,022.6114,805.03-25,802.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71.50-7,406.12778.55-6,799.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98.8315,523.31-35,085.2079,934.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919.855,094.58-19,501.6247,332.76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5年1-6月/2025年6月末42024年度/2024年年末2023年度/2023年末2022年度/2022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0.01710.00340.01680.0100
毛利率(%)15.328.136.8313.99
净利率(%)2.860.751.940.65
流动比率1.210.981.121.29
速动比率0.620.680.650.80
资产负债率(%)64.8569.1868.8472.9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334.684.655.52
存货周转率(次)1.042.142.252.20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未年化数据。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60,568.42万元、317,094.01万元、324,915.19万元和762,273.59万元,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63,193.91万元、218,288.60万元、224,792.26万元和494,312.53万元,公司2025年1-6月主要资产负债表数据相较于2024年末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并入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及业务规模后持续稳步扩张所致。

(二)盈利能力分析

同上一脚注。

同上一脚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7,028.82万元、150,140.15万元、150,385.06万元和188,927.37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75.60万元、3,475.70万元、706.03万元和4,034.85万元,公司2025年1-6月主要利润表数据相较于2024年1-6月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并入标的公司后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呈现改善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分别为47,332.76万元、-19,501.62万元、5,094.58万元和-16,919.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02.22万元、14,805.03万元、-3,022.61万元和-10,793.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随正常经营活动呈现一定波动。公司2025年1-6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24年1-6月有所下降,主要系其他投资活动净流入减少所致;公司2025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24年1-6月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系本期净新增借款减少所致。

第五节持续督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责任与义务如下: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自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结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

日内,对本次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755-23835210
传真0755-23835201
经办人员孙鹏飞、石建华、伍玉路、宋璨江、蒋子晗、吴啸、金佳琪、张文轩、章巍巍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经办人员贺君、吴占宇、雷磊、胡涛、王金晶、季显明、申洲洋、王钰皓、李潇萌、陈博、李雅芸

三、法律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季诺
地址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
电话021-22081166
传真021-22081166
经办人员刘璐、刘洋

四、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10-58350077
经办人员杜高强、周景林

五、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10-58350077
经办人员杜高强、程梦燚

第七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48号);

2、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3、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法律意见书》;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4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5号)。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市公司名称: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电话:

024-25190865

传真:

024-25190877

联系人:张天右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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