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证券简称:潍柴动力公告编号:2025-063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集团: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潍柴燃气动力:潍柴(潍坊)燃气动力有限公司亚星客车: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陕汽集团: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根据近年股权变化及管理模式需要,公司对关联交易整体进行优化梳理,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燃气动力,亚星客车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纳入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范围,同时,将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综合服务、劳务服务及动能服务等关联交易合并管理。基于此,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并签署新框架协议。
另,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签署的销售和采购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
月
日,根据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将继续签署框架协议。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黄维彪先生、孙少军先生、袁宏明先生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本次审议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2024年发生金额 |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2028年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液压产品、挖掘机等产品和提供服务 | 1,200,000 | 1,519,500 | 1,713,500 | - | 481,119注1 | 732,133注1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装载机、收割机、柴油机及零部件、原材料等产品和接受服务 | 800,000 | 900,000 | 1,000,000 | - | 351,105注2 | 663,027注2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等产品和提供服务 | - | 420,000 | 450,000 | 480,000 | 181,251 | 240,315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等产品和接受服务 | - | 720,000 | 770,000 | 820,000 | 335,711 | 465,005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小计 | 1,200,000 | 1,939,500 | 2,163,500 | 480,000 | 662,370 | 972,448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小计 | 800,000 | 1,620,000 | 1,770,000 | 820,000 | 686,816 | 1,128,032 | |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液压产品、挖掘机等产品和提供服务 | 732,133注1 | 790,600注1 | 8.15% | -7.40% | 2022年8月31日、2023年8月31日、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装载机、收割机、柴油机及零部件、原材料等产品和接受服务 | 663,027注2 | 996,300注2 | 9.17% | -33.45% | 2024年8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 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等产品和提供服务 | 240,315 | 624,000 | 2.68% | -61.49% | 2022年8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等产品和接受服务 | 465,005 | 714,000 | 6.43% | -34.87%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小计 | 972,448 | 1,414,600 | 10.83% | -31.26% | -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小计 | 1,128,032 | 1,710,300 | 15.60% | -34.04%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采购业务低于预期水平;2.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及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采购和销售业务低于预期水平。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4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产品、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及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上限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结合交易对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注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金额包含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燃气动力、亚星客车销售金额,向潍柴燃气动力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出租厂房金额。注2: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金额包含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金额、采购动能服务金额,向潍柴燃气动力采购金额。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企业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截至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万人民币 | 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26号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马常海 | 总资产:38,471,744.90万元,归母净资产:1,811,857.74万元,营业收入:8,669,116.57万元,净利润:379,871.44万元 |
| 陕西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10,000万人民币 |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工业园 | 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的研发、采购、销售、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组装、改装、售后服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房屋、土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电子设备、机械设备销售;企业管理服务;汽车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周相强 | 总资产:2,836,376.88万元,归母净资产:553,431.41万元,营业收入:458,381.55万元,净利润:-6,620.85万元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1.潍柴集团潍柴集团为持有本公司16.32%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马常海先生、王德成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集团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亦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
2.陕汽集团
由于本公司董事袁宏明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任陕汽集团董事长,且公司副总经理支保京先生在陕汽集团担任董事,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6.3.3条的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另,陕汽集团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49%股权,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连人士,本次交易亦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未发现以上关联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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