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000301)_公司公告_东方盛虹: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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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6年3月15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3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截至2023年3月15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7,268,859股,占公司买入完成时总股本的1.3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23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售股票,持股数量为87,268,859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6,611,229,638股为计算基数)的1.32%。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3月15日届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决定如何处置所持有的股份、是否延长存续期或其他处置安排等。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如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做变更。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

四、其他说明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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