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8证券简称:常山北明公告编号:2025-06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等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3人、合伙人9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2024年度,北京兴华经审计的业务收入83,747.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855.1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7.70万元。出具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19家,审计收费总额2,368.66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808万元,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3.诚信记录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会林,200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波,201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拟聘任的北京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参与项目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减少5万元,减少比例为3.33%。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核查,认为北京兴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