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762,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77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2025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李锋先生和应华江先生分别出具《关于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李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8月20日 | 25.72-26.90 | 26.48 | 176.23 | 0.11 |
| 应华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8月20日 | 25.72-27.01 | 26.52 | 177.03 | 0.11 |
注: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锋
| 李锋 | 合计持有股份 | 704.94 | 0.44 | 528.70 | 0.3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6.24 | 0.11 | 0.00 | 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8.70 | 0.33 | 528.70 | 0.33 | |
| 应华江 | 合计持有股份 | 708.12 | 0.44 | 531.09 | 0.3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7.03 | 0.11 | 0.00 | 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1.09 | 0.33 | 531.09 | 0.33 |
二、其他有关说明
1、李锋先生和应华江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本次减持相关方减持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李锋先生和应华江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2、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