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_公司公告_常山北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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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7,049,3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副董事长李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762,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2.持有本公司股份7,081,2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4%)的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770,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李锋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
1李锋7,049,3540.44%
2应华江7,081,2540.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李锋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应华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7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六)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5年6月4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其中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承诺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束时,其认购的对价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且依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利润补偿义务之前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存在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在减持期限内是否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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