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_公司公告_中联重科: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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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2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小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小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刘小平先生简历刘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刘小平先生自1995年加入中联重科至今,历任广东办事处主任、中联重科四维公司总经理、工程开发部经理、中联重科中宸公司总经理、品牌管理中心主任、市场部副部长、董事长助理兼品牌宣传部部长、农机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工程机械馆馆长、公司职工监事。刘小平先生亦于2012年5月被工信部聘为首批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专家。刘小平先生198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械制造专业,于2006年8月完成清华大学创新管理(MIA)总裁班专业课程、于2012年3月完成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班专业课程。截至本公告日,刘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6,84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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