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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 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的要求,公司对2025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5 年5 月20 日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证券投资理财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4)。在不影响正常经营 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2025 年证券投资理财总额不超380 亿元人民币,其 中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为355 亿元,证券投资额度上限为25 亿元。
二、2025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含以证券投资为主营业务的持牌子公司)证券投 资账面余额为11.01亿元,报告期证券投资损益为2.38亿元。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 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专门制订了《证 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 序、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
(一)投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2、严格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运行安全;
3、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4、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
(二)资金审批及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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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额度(包括将证券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的审批权限如下:
1、股东会、董事会对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和决策;
2、授权公司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人员对(除TCL中环及其子公司外) 证券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3、上述审批权限如与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不相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为准。
(三)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在公司证券投资信息披露前,应当 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向公司外部和公司其他岗位人员泄露 证券投资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工作,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公开的证券投 资信息。
四、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开展证券投资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 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获取投资收益的一种资产管理优化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2025 年,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执行公司股东会相关决议要求,严格 遵循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开展,没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的情形。
2026 年,公司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继续通过证券投资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