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000100)_公司公告_TCL科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

TCL科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TCL 证券代码:000100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 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拟与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实业”)下属开展 保理业务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公司将 上述交易纳入关联交易管理。并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游供应商(包括其他获 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的企业)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 拟与保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上述供应商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转让给保理公司并获得资金。基于前述交易模式,保理 公司将间接获得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相关权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公司将上述符合条件的交易一并纳入关联交易管理。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 年度拟申请向保 理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商与保理公司间) 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5 亿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单笔保 理业务金额及年限根据实际情况经相关方协商一致后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 实业下属保理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上 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东生先 生、赵军先生、闫晓林先生、廖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 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与本决 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 议决议公告》。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应商拟与以下关联方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 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 号TCL 科技大厦 22 层

成立时间:2018 年09 月17 日

法定代表人:杜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 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 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宁波砺达致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砺达致 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合擎臻锐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 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银智造(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25 年实 现营业收入1,707.94 亿元,净利润64.37 亿元,期末净资产284.14 亿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 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TCL 实业及其子公司

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TCL 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保理”)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 号前海华润金 融中心T5 写字楼3211-4 房

成立时间:2015 年05 月18 日

法定代表人:朱鋆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有关的咨询服务;受托 资产管理(不含金融、保险、证券、期货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 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 询;经济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 专卖商品)。(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0.81 亿元,净利润0.25 亿元,期末资产总额5.53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TCL 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 限公司为TCL 实业境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 实业均担任 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 保理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公司名称: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 LIMITED

公司注册地:香港新界沙田安群街1 号京瑞广场2 期23 楼F 室

成立时间:2016 年10 月26 日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注册资本:美元7300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经营情况良好。2025 年实现净利润0.23 亿港币,期末资产总额2.98 亿港币(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TCL INDUSTRIES HOLDINGS(H.K.) LIMTIED 持股80%, TCL TECHNOLOGY INVESTMENTS LIMITED 持股2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TCL INDUSTRIES HOLDINGS(H.K.) LIMTIED 为 TCL 实业境外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 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LIMITED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CL FINANCE (HONG KONG) CO. , LIMITED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公司名称: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汇”)

公司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海洲路18 号3701 室(仅限办公)

成立时间:2017 年6 月15 日

法定代表人:李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00 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 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 术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 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简单汇经营情况良好。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3.60 亿元,净利润0.38 亿元,期末资产总额4.7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TCL 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宁波领卓 联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152%,宁波领卓联禾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6848%,童泽恒持股3.3%。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TCL 金服控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为TCL 实业境 内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简单汇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简单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公司名称:天津简单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理”)

公司注册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 13-2-210

成立时间:2022 年12 月22 日

法定代表人:邓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天津保理经营情况良好。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6 亿元,净利润0.02 亿元,期末资产总额4.24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股东情况: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为TCL 实业境内 控股子公司,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等原因,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津保理为公司关联法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保理业务标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 应收账款,以及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对供应商之 应付账款。

(二)业务期限:保理融资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至公司下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同类保理业务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 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保理融资额度: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总计折合人民币不超过 45 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 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五)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 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由公司与相应公司签订 的合同约定,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 有效盘活公司资产。

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 务,是基于供应商自身需求及独立决策,严格按照市场化竞争机制开展业务。该 项业务有利于解决供应商资金缺口,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交付,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六、主要责任及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开展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若因应收账款债务人 出现信用问题导致届期不能支付或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时,应收账款债权受让 方无权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追索。

若供应商基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向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 业务,保理公司在受让供应商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后,对于符合条 件的保理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直接向受让方履约,无须再向供应商履约。

七、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CEO或CFO或其授权的其他有权 签字人在总保理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间内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 协议等文件。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适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 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 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1-12 月,公司与TCL 实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的金额约为266.58 亿元。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