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解释第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 内容自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 号》 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TCL
(三)变更的日期
财政部于2025 年12 月5 日发布《解释第19 号》,公司自202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 号》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