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_公司公告_华侨城A: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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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 月25 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2025-2026 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5-2026 年度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532.64 亿元的担保额度;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 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审批预留担保额度的 使用。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酒 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东 部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部华侨城”)向平安银行申请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1.15 亿元,公司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保证担 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5 亿元,保证期间为自单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调剂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酒发公司持有东部华侨城100%股份。东部 华侨城成立于2003 年7 月,注册地为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东部 华侨城,法定代表人为罗小龙,注册资本为29.1 亿元,主营业 务为生态旅游项目投资开发、酒店及娱乐业投资等。

2025 年12 月末资产总额22.04 亿元,负债总额15.85 亿元 (流动负债总额14.85 亿元),净资产6.1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1.91%;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1.43 亿元,净利润-0.03 亿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 年末,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酒发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部华侨城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所签订的1.15 亿元授信融资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约定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四、管理层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是对 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 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 年2 月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263.8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0%,无逾期担保金 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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