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公司对立信在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公司评估认为,立信在2025 年度履 职期间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所发表的意见客观公允, 执业质量良好。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并于2010 年改制成为全 国首家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注册地址位于上海 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与H 股审计资格,并已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 名。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0.00 亿元(未经审计)。
2025年度,立信为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了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9.16 亿元。其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10 月29 日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和审 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1 月20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的约定,立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 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外,立信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 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期间,立信就审计团队人员构成、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判断、 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调整等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保 持了充分、及时的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立信认为公司于2025 年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据此,立信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