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母公司(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约3,446,149千元人民币,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约28,870,706千元人民币,向股东分配2024年度股利约2,951,441千元人民币,提取盈余公积约0千元人民币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即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约29,365,414千元人民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3月6日,公司股本总数均为4,783,534,887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作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按重新调整后的股本总数进行分配。
公司2025年度股息派发的具体时间将根据股东会审议时间以及股息派发工作情况确定,预计最晚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完成派发。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千元人民币
项目
| 项目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 | 1,966,033 | 2,951,441 | 3,266,961 |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0 | 0 |
|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17,745 | 8,424,792 | 9,325,753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42,538,947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29,365,414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8,184,435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 | 7,789,43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8,184,435 | ||
|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以2026年3月6日公司股本总数4,783,534,887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约1,966,033千元人民币,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5.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184,435千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7,789,430千元人民币的105.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违反《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