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榕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二五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