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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2026 年4 月10 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二中院”)送达的(2026)京02 执保281 号《财产 保全情况告知书》,北京市二中院对武汉公司部分资产继续轮候冻结、查封。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资产被继续轮候冻结、查封的情况
据(2026)京02 执保28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所述,北京市二中院 继续轮候冻结武汉公司持有的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泛海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40%股权、大连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继续轮候查封武汉公司名下9 宗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证号编号分别为:鄂(2018) 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5926 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5928 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5915 号、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 产权第0024811 号、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5471 号、鄂(2019) 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8053 号、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8070 号、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5470 号、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 产权第0008072 号)。上述委托其他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事项,需以当地义务协 助机关信息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经核实,上述冻结、查封事项涉及的相关方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 年4 月30 日、2022 年11 月2 日、2023 年4 月22 日、2023 年10 月19 日、2025 年7 月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资产续行冻结、查封事 项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与相关方进行友好协商,争 取妥善解决争议。
三、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 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二中院(2026)京02 执保281 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