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000046)_公司公告_泛海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泛海3: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400205 证券简称:泛海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退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年12月14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年12月2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6号院6号楼-2层-201、-202、-203、-205、-206、-207、-208的不动产进行了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2026年1月4日,公司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竞价,上述不动产的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已流拍。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法定代表人:湛东升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6-002名称: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公司”)法定代表人:宁中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3、 被告

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松涛与退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4、 被告

名称: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海控股”)法定代表人:刘国升与退市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2020年6月,星火公司向农发行申请17.86亿元融资,公司、星火公司、武汉公司均为上述融资提供了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8日、2020年10月30日、2022年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农发行认为星火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将星火公司、武汉公司及公司诉至法院。

1.判决星火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628,089,759.59元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息;

2.判决农发行对星火公司抵押在其名下的房产、对星火公司安置房项目销售收入、人才保障房销售收入、第七宗地占地补偿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 判决就武汉公司持有的星火公司49%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就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523,000万股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4. 判决武汉公司、公司对星火公司在第1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判令星火公司、武汉公司及公司赔偿农发行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诉讼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星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农发行支付借款本金1,628,089,759.59元、利息51,671,921.64元以及罚息、复利 (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的罚息为1,329,882.45元,自2022年11月1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未归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罚息利率计算;复利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未归还利息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罚息利率计算)且以上全部利息、罚息、复利计算的综合年利率以不超24%为限;

2. 农发行有权就星火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1项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优先受偿;

3. 农发行有权就武汉公司持有的星火公司161,700万股股权、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523,000万股股权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1项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4. 在上述第1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公司向农发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汉公司对星火公司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武汉公司、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星火公司追偿;

5. 驳回农发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51,435.64元以及保全费5,000元,由星火公司、武汉公司、公司负担。

(二)执行情况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 星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农发行支付借款本金1,628,089,759.59元、利息51,671,921.64元以及罚息、复利 (截止至2022年11月16日的罚息为1,329,882.45元,自2022年11月17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以未归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罚息利率计算;复利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未归还利息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罚息利率计算)且以上全部利息、罚息、复利计算的综合年利率以不超24%为限;

2. 农发行有权就星火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1项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内按照抵押登记顺序优先受偿;

3. 农发行有权就武汉公司持有的星火公司161,700万股股权、公司持有的武汉公司523,000万股股权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1项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4. 在上述第1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公司向农发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武汉公司对星火公司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武汉公司、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在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向星火公司追偿;

5. 驳回农发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51,435.64元以及保全费5,000元,由星火公司、武汉公司、公司负担。

2024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武汉公司报告,武汉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农发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

北京金融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星火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辛庄二街7号楼1至2层101、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6号院1号楼、2号楼(除去-2层-211号)、3号楼、6号楼的房产。后北京金融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辛庄二街7号楼1至2层101、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6号院6号楼的房产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拍卖结果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辛庄二街7号楼1至2层101的房产被拍卖成交,成交价格为71,162,000元,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北京金融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竞拍,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6号院6号楼的房产的第一次公开司法拍卖已流拍。后北京金融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上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6号院6号楼的房产组织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时间为:2026年1月2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月3日上午10时。 上述拍卖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8月20日、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有待于具体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无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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