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现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深圳市深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丽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纺笋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披露和信息系统等;内容覆盖了企业内部控制五要素,即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主要内部控制情况1.内部环境
(1)组织架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等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方针和政策,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的作用,促进了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向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赋予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细致地审议,凭借其独立客观的视角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本部对所属企业的管理主要是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制定考核方案,下达经营目标,并对经营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监督和控制。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2)人力资源管理
2025年,围绕服务公司战略规划为核心,适应新时代发展趋势,公司以战略为引、人才为先,从规划、选培、能力、考核、文化等五方面推进人才建设,赋能发展。一是战略引领、规划先行,通过系统梳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和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编制与战略相匹配的人才发展规划及五年工作纲要,实现人才引进与战略发展同频共振、共向发力。二是规范选任、强化培育,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和轮岗交流任职培养,完善人才发展体系,让干部人才在履职尽责和责任担当中锤炼本领、发光发热。三是聚焦业务、提质赋能,坚持业务导向、紧扣实战需求,结合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多措并举建设学习型组织,全面提升干部人才业务能力与综合素养。四是业绩导向、精准激励,构建业绩目标与价值分配相统一的考核激励体系,持续优化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五是服务支撑、凝
聚合力,强化对所属企业的服务保障,着力增强员工获得感与归属感,通过组织年度评优评先活动,表彰为公司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与个人,传承企业文化基因,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3)企业文化公司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全球一流的新材料科技集团”战略目标,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经营稳中向好、股东回报提升、品牌实力增强的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股东现金分红创历史新高,ESG评级提升至A级,下属企业盛波光电获评第四届“深圳品牌百强”。
为持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巩固发展成效,公司重点推进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党建引领筑牢文化根基。公司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案,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廉洁探案室火眼金睛识风险”纪法课堂等活动,领导班子讲授专题党课,强化党员干部纪律与廉洁意识。顺利完成公司党委、纪委及基层党组织、工联会、机关工会换届,夯实组织基础,强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人文关怀凝聚发展合力。公司组织红色观影、“金秋健步·健康同行”等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积极践行国企社会责任,完成消费帮扶采购,组织员工捐赠书籍、文具等物资,以实际行动彰显国有企业的使命与担当,助力企业文化落地生根。
(4)内部审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与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构建起独立高效的审计体系,为内部控制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度,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秉持“全面覆盖,聚焦重点”方针,有序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对子公司开展经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出口业务及海关高级认证标准符合性专项审计、委托理财专项审计等审计工作,并组织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重点审查高风险领域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合规性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发现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与管理漏洞,推动相关企业和部门整改完善,切实促进公司合规经营,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与增值职能。后续,公司将持续强化内部审计工作,不断提升内审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拓宽审计范围、完善审计工作机制,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5)社会责任
2025年,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在着力提升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的同时,积极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展现了应有的使命与担当。
在安全生产领域,公司持续完善管理体系,构建起全覆盖的安全责任网络,确保责任逐级压实、具体到人。一是通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识别并整改各类风险,有力遏制事故发生。同时,不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二是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等重点任务,系统推进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三是通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突发情况下的协同处置与避险能力,为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环境保护领域,公司一是以守护生态环境为己任,将节能减排理念贯穿生产全链条,2025年盛波光电获批“第九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广东省节水标杆型企业”及“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项目”。二是注重精细化管理与技术创新,实现能源单耗费用显著节省。三是持续强化三废管理,确保环保合规,有效降低环境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6)合规管理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推动构建系统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坚实合规保障。一是优化组织架构,明确各合规主体职责,聘任首席合规官,搭建“三道防线”协同管控格局;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系统开展制度“立改废”,确保经营活动有章可循。三是健全运行机制,梳理各经营领域合规风险点并建立管控清单,将合规责任压实到岗,探索在经营管理考核体系中融入合规指标,提升合规执行力。四是强化保障机制,明确合规方针及价值观,组织全员签署《合规承诺书》,营造全员合规的良好氛围。同时,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常态化开展合规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2.风险评估
2025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持续优化以风险防控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坚持前瞻性推进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评估+日常监控+专项预警”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机制。一是高质量完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报告》及《公司2025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系统梳理重点关注风险,明确风险防控重点方向。二是严格落实重大风险季度动态监测机制,动态开展风险排查评估,及时优化风险应对策略。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风险预控工作落地,确保各类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三是深度参与重大经营事项,通过提前预警风险、全程参与谈判、严格审核合同等多项举措,有效防范化解潜在经营风险,为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内控保障。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产处置、大额资金运作等重点领域的过程管控,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通过持续开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深化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了风险防线。
3.控制活动
结合公司具体业务和事项,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具体控制措施,包括授权管理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关联交易控制、对外投资控制、对外担保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在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及上述本公司制度的要求进
行对外信息披露与沟通;在内部信息沟通方面,公司建立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了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通过每周一次的总经理办公例会进行公司内部信息沟通,通过季度经营分析会议对业绩回顾、对预算执行反馈,确保各类信息在公司内及时、有效传递。在对未公开信息的管理方面,公司在内部持续开展内幕交易防控及信息披露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切实提高公司董监高和公司关键岗位员工对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规范的认识,从源头上防范内幕信息的泄露,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及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025年,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均按要求参加了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5.内部监督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为公司经营管理稳健运营筑牢坚实防线。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控监督的核心主体,主要负责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定期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高效落地、有效运行。同时,各子公司设立内部控制专员,专注于日常内控监督工作,逐步形成了上下协同、层层联动的全方位监督网络。
2025年,公司持续深化大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风控合规、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资源,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合力,依托专项审计、风险排查、内控有效性评价等各类监督活动,不断强化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推动公司合规经营常态化,进一步巩固并夯实了内控管理根基。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
| 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 收入 | 错报金额≥1.5% | 0.5%≤错报金额<1.5% | 0%<错报金额<0.5% |
| 利润总额 | 错报金额≥10% | 5%≤错报金额<10% | 2%<错报金额<5% |
| 净资产 | 错报金额≥5% | 3%≤错报金额<5% | 0%<错报金额<3% |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缺陷依其严重程度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
)关键岗位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涉及公司重要业务领域的控制系统失效;(
)对公司业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且公司无法消除此种影响;(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为重大缺陷的未得到有效整改。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针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缺陷整改计划并积极落实整改,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缺陷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通过日常和专项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企业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无
|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