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000045)_公司公告_深纺织A: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黎明)

时间:

深纺织A: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黎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王黎明

本人作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认真了解公司主营业务,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黎明,男,1960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深圳仲裁委员会第一、二、三届仲裁员。曾任甘肃省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监事会秘书、总裁办公室副主任、纪委委员;深圳市龙脉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深圳市深国际现代城市物流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任职期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主动获取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全面关注公司改革发展动向,确保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本人准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与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会上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黎明21100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本次股东会;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列席本次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参加次数说明
王黎明22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增补本人为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法人治理情况的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持续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监督,要求公司在接待投资者、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问题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加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同时,本人还关注公司内幕交易防控相关工作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高度关注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及时掌握公司运营情况。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之上,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等情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为后续履职创造积极条件。

(一)外汇套期保值事项

为有效控制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做好汇率避险工作,公司子公司拟继续开展以生产经营用汇需求为基础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人详细了解了该事项的背景、过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以及对未来外汇需求的评估测算情况,认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合规要求,严控操作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二)现金管理事项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可有效提升资金利用效率,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好资金管理工作,在追求收益和防控风险间保持平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6年,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多参加公司下属企业的走访调研,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主动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掌握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黎明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