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杨高宇本人作为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认真了解公司主营业务,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法人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杨高宇,男,1968年2月生,美国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中国致公党党员。曾任深圳市雅芳婷布艺有限公司会计专员,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专员、审计经理、合伙人、首席合伙人。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所长,中天德象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佰富勤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咨询委员,深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税务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深圳市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深圳市福田区会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江西商会法律财税金融联合会执行会长,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家成员,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兼职硕导,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导师,深圳大学经济学院MPAcc校外导师,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2025年度,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主动获取公司经营发展信息,全面关注公司改革发展动向,确保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报告期内,本人准时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并列席股东会等相关会议。与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会上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杨高宇 | 13 | 3 | 10 | 0 | 0 | 否 |
(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共召开6次,本人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说明 |
| 杨高宇 | 6 | 5 |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请假。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说明 | |
| 杨高宇 | 7 | 7 | |
| 薪酬考核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说明 | |
| 2 | 2 | ||
| 提名委员会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说明 | |
| 4 | 4 | ||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是提名委员会委员之一,本人按时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计委员会就内审工作计划和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薪酬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情况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提名委员会就公司聘任高管、增补董事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2025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参加次数 | 说明 | |
| 杨高宇 | 2 | 2 | |
两次会议分别就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事项及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法人治理情况的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
2025年度,本人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监督,要求公司在接待投资者、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问题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加强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对特定投资者的调研做好记录,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内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还关注公司内幕交易防控相关工作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
2025年度,本人高度关注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的最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重点加强对公司治理、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并与董事、高管、相关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7日。
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听取了经营层年度经营情况汇报,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年报审计过程中,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监督核查披露信息,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反映公司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紧密联系,定期听取公司内审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1、关于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暨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在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就本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行业专家,对行业供应链的现状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经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本次子公司开展采购合作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就本事项进行了审议。经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盛波光电8号线项目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所需,是基于项目建设与市场发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成果及业务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顺畅沟通,认为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本人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可德勤所的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通过查阅德勤所的诚信纪录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的相关资料后,进一步认可德勤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本人同意聘任德勤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管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分别就提名李刚、马捷、魏俊峰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王黎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黄旻为董事董事会秘书,聘任马捷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霞、王子瀚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对被提名人和被聘任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另外,本人对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2025年度,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分别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制定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情况的运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特长,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多参加公司下属企业的走访调研,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主动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掌握监管动态,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还将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助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 独立董事:杨高宇 |
|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