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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二)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存在重大诉讼
□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临时更换审计机构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
公司将努力推进定期报告的编制,争取尽快完成相关披露工作。
(三)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尚无法预计
(五)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推进相关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争取尽快完成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
二、风险提示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规及业务规则,公司分类转让方式维持为每周一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咨询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电话:0755-82367726、010-63541562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