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000039)_公司公告_中集集团: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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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7

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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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669号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6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集集团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集集团的责任。我们在抽样基础上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中集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中集集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对中集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以及将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中集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中集集团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外,我们没有对本专项说明后附的汇总表执行任何附加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集集团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KPMGHuazhenLLP8thFloor,KPMGTowerOrientalPlaza1EastChangAnAvenueBeijing100738ChinaTelephone+86(10)85085000Fax+86(10)85185111Internetkpm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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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MGHuazhenLLP,aPeople'sRepublicofChinapartnershipandamemberfirmoftheKPMGglobalorganisationofindependentmemberfirmsaffiliatedwithKPMGInternationalLimited,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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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

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说明(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669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集集团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于翀

中国北京陈丽嘉

2026年3月26日

附件: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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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财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下表列示了2025年度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中集财司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发生额及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本公司的关联方在中集财司的存、贷款业务

项目名称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注)存款利率范围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支付的利息收取的利息及手续费
在中集财司存款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董高任职3,000,000市场存款利率71,8195,420,086(5,376,989)114,9167669
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重要股东子公司500,000市场存款利率96,4845,595,823(5,687,383)4,924752-
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重要股东子公司本年处置的子公司市场存款利率6,84346,806(48,829)4,8202311
向中集财司借款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本集团董高任职1,500,000市场贷款利率739,77635,618(50,609)724,785-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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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集财司成立于2010年2月9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本集团成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

2、报告期内,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在中集财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37,514千元,未超过

约定的上限人民币3,000,000千元。

3、报告期内,深圳市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租赁”)及其子公司在中集财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09,565千元,未超过约定

的上限人民币500,000千元。2025年10月,深圳租赁因处置中集鑫德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德租赁”)的部分股权丧失了对鑫德租赁的控制权。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自2025年10月之后的十二个月内,鑫德租赁仍构成本集团《深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方。

4、根据2024年6月4日,经本集团第十届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集团子公司中集财司向中集产城及其子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吸收存款服务和贷款服务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其中,中集财司为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鉴于上述经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有效期于2025年6月3日到期,经本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集财司与中集产城签署新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服务内容和交易额度较原协议无变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中集财司为中集产城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38,504千元,未超过约定的上限人民币1,500,000千元。上述汇总表已于2026年3月26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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