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已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23大悦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23大悦01”回售申报日为2025年12月4日、12月5日、12月8日。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根据发行人已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再次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23大悦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23大悦01”再次回售申报日为2025年12月26日。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回售申报日结束后,“23大悦01”的回售数量为20,000,000张,回售金额为2,000,000,000.00元(不包含利息);本次有效回售后剩余未回售数量为0张,金额为0元(不包含利息)。
发行人拟对部分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10,000,000张。
具体转售安排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大悦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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