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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邬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议同意将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其中对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展期金额不超过1亿元,借款展期至2026年10月31日,借款年化利率为不低于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及不高于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会议要求,在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需要资金时,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及时归还上述借款。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决定于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时,在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重庆康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向股东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