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11、420011证券简称:中浩A1、中浩B1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序号
|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 1 | 生产经营 | 部分资产被拍卖 |
(二)风险事项具体情况
1、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元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元鼎,由深圳市元维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迅宝系”的资产捐赠方,涉及的“迅宝系”土地、八套房产等资产解押、清收工作一直不予配合推进。已经导致:(1)其中的两套别墅已被拍卖;(2)大量资产因无法解押不能盘活而拖累了公司发展。(3)粤财资产起诉了中元鼎和公司子公司,导致公司下属迅宝一期的土地被拍卖。
2、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谢萍女士和罗立先生为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孔德伟先生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监事会主席。
2025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宿南南女士、王德文先生、范文广先生、王一涵女士和苏冰女士为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了李延先生、孙晓蓓女士和田泽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共同组
成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虽有股东纠纷,但三会运作正常,董监高履职正常。
3、如上所述,因“迅宝系”土地、八套房产等资产解押、清收工作未能完成且部分资产被拍卖,导致公司近年定期报告无法披露,但公司已经及时履行了相关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拖累和影响了公司发展,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将继续勤勉尽职,努力降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风险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事项,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