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中浩A(000015)_公司公告_R中浩A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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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中浩A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400011、420011证券简称:中浩A1、中浩B1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25楼25B1M

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召集

、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孔德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二、会议出席情况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共23名,代表股份数114,353,449股,占股份总数的7.2517%。其中:A股股东23名,代表股份数114,353,449股,占A股股份总数的7.2517%;B股股东0名,代表股份数0股,占B股股份总数的0.0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议案

为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宿南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王德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3《选举范文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4《选举王一涵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5《选举苏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李延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4.02《选举孙晓蓓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

4.03《选举田泽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14,353,44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0%。

表决结果:当选。上述当选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3年。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白晶律师、黄凯玉律师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达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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