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中浩A(000015)_公司公告_R中浩A1:关于公司印章使用及近期诉讼情况的公告

时间:

R中浩A1:关于公司印章使用及近期诉讼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400011、420011证券简称:中浩A1、中浩B1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印章使用及近期诉讼情况的公告

第1页共2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中浩”)现就公司印章保管使用情况及近期相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印章保管和使用情况公司于2015年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实体公章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保管。重整程序终结后,因相关方存在诉讼争议,现实体公章仍由管理人保管,待法院终审判决确定返还。实体公章最后一次使用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于2021年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领了电子印章,并正式对外使用。该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公司对外正式文件均使用上述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印章。除历史管理人监督用印及该电子印章使用的材料外,其他任何加盖“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章字样的材料系非法用章,请各相关方注意甄别。

二、关于公司近期诉讼情况

公司相关股东前期相互提起诉讼,分别请求撤销2024年8月27日及2024年9月5日召开的深中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决议和公告。上述诉讼已于2025年7月30日同日开庭审理。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裁定撤销2024年9月5日深中浩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关于2024年8月27日相关决议被申请撤销的判决尚未收到。鉴于该判决为一审判决,相关方已提起上诉,判决尚未生效。本次判决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履职,董事会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

三、风险提示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