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年内,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上述1.2亿元担保额度的具体分配情况为:为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担保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签订具体协议时将另行披露。本次担保事项已于2025年11月18日经董事局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独立董事审核,同意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提供相应担保。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 担保 |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2.53% | 36.97% | 0万 | 6,000万 | 4.68% | 否 |
|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109.9% | 0万 | 6,000万 | 4.68%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996年1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深圳市,注册资本24,000万元,法人代表人孙东京,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6,961.50 | 37,835.29 |
| 总负债 | 18,640.22 | 37,270.45 |
| 净资产 | -1678.72 | 564.84 |
| 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2,537.71 | 2,524.62 |
| 营业利润 | -2,244.63 | -2,768.08 |
| 净利润 | -2,243.56 | -2,767.20 |
2、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3年5月20日注册成立,注册地杭州市,法定代表人王卫民,注册资本7,030.92万元,主营业务为生产制造环保设备、工程服务等,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2.53%,陈昆柏持股17.47%。公司在签订具体担保合同时会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具体情况在签订协议时另行披露。
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77,737.55 | 85,110.07 |
| 总负债 | 28,739.22 | 32,430.02 |
| 净资产 | 48,998.33 | 52,680.05 |
| 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16,872.45 | 16,913.74 |
| 营业利润 | -3,627.60 | -3,813.60 |
| 净利润 | -3,609.93 | -3,210.74 |
上述两家企业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订具体协议时将另行披露。
四、董事局意见
1、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同意为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
2、董事局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公司提供前述担保有助于被担保人获得相关贷款,减少了被担保人股东即公司的投入,有利于改善被担保人的营业环境和经营状况。
公司提供该担保的风险:如被担保人未按主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董事局认为被担保人有能力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2,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56,682,052.14万元的比例为1.97%,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