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688698)_公司公告_伟创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时间:2025年6月23日

伟创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88698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伟创电气股票代码:688698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1号孵化中心3楼109室信息披露义务人2: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073室信息披露义务人3: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072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签署日期:2025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5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转让方、淮安伟创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转让方、金皓诚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转让方、金至诚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300,000股,持股比例合计由60.88%下降至57.90%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伟创

企业名称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1号孵化中心3楼109室
法定代表人胡智勇
注册资本4,83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7160046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日
主要股东名册及持股情况胡智勇(持股51.25%)、骆鹏(持股10.53%)、邓雄(持股10.53%)、莫竹琴(持股10.53%)、宋奇勋(持股10.53%)、其他8名股东(合计持股6.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皓诚

企业名称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07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智勇
出资额899.68170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BFKQ0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工控行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9日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胡智勇(出资21.80%)、其他45名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78.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金至诚

企业名称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张芝山镇通启桥村26、43组1幢509-007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智勇
出资额806.82380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BYJP8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工控行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2日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胡智勇(出资18.15%)、其他45名有限合伙人(出资81.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至诚、金皓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胡智勇中国深圳淮安伟创执行董事、金至诚及金皓诚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淮安伟创、金皓诚和金至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勇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其持有伟创电气无限售流通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3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0.88%下降至57.9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2025年6月23日,控股股东淮安伟创及一致行动人金皓诚、金至诚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淮安伟创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5,095,1202.41%
小计-人民币普通股5,095,1202.41%
金皓诚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710,9400.34%
小计-人民币普通股710,9400.34%
金至诚询价转让2025年6月23日人民币普通股493,9400.23%
小计-人民币普通股493,9400.23%
合计人民币普通股6,300,0002.98%

“减持比例”是以伟创电气目前最新总股本211,375,274股为基础测算,合计减持比例为

2.98%;如按剔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合计减持比例为

2.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淮安伟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000,00057.15%115,704,88054.74%
金皓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61,3401.97%3,450,4001.63%
金至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31,8401.77%3,237,9001.53%
合计/128,693,18060.88%122,393,18057.9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之“持股数量”指伟创电气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后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

人的持股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4-086),“本次权益变动前”之“持股比例”是以伟创电气目前最新总股本211,375,274股为基础测算。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之“持股数量”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之“持股比例”是以伟创电气目前最新总股本211,375,274股为基础测算。

注3:如按剔除截至本报告日的回购股份数后的公司总股本计算,转让后合计的持股比例为58.1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5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5年6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5年6月2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吴中区
股票简称伟创电气股票代码688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淮安市、南通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说明:本次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1)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伟创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120,800,000股持股比例:57.15%(2)信息披露义务人2:金皓诚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4,161,340股持股比例:1.97%(3)信息披露义务人3:金至诚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3,731,840股持股比例:1.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1)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伟创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5,095,120股变动比例:2.41%变动后数量:115,704,88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4.74%(2)信息披露义务人2:金皓诚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710,940股变动比例:0.34%变动后数量:3,450,4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63%(3)信息披露义务人3:金至诚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493,940股变动比例:0.23%
变动后数量:3,237,9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5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其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5年6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

2025年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3:

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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