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688689)_公司公告_银河微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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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2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在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月华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20日,并同意以1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138.8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58)。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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