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0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泰新光”)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本公司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的关联交易为4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为3,500万元。关联董事Zheng Anmin(郑安民)、郑耀和周良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有关2025年公司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人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Xperix Inc.、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飞锐”)、参股子公司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新光”)及Efinger-Instruments GmbH & Co. KG(以下简称“Efinger”)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美国飞锐 | 100.00 | 0.19 | 0.00 | - | - | 不适用 |
Efinger | 300.00 | 0.56 | 0.00 | - | - | 不适用 | |
小计 | 400.00 | 0.75 | 0.00 | -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Xperix Inc. | 400.00 | 0.74 | 63.99 | 388.02 | 0.88 | 不适用 |
美国飞锐 | 400.00 | 0.74 | 69.72 | 291.95 | 0.66 | 不适用 | |
国药新光 | 2,500.00 | 4.65 | 35.61 | 1227.34 | 2.78 | 2024年关联方积极拓展市场,增加品牌影响力,预计2025年发货量增加 | |
Efinger | 200.00 | 0.37 | - | - | - | 不适用 | |
小计 | 3,500.00 | 6.50 | 169.32 | 1,907.31 | 4.32 | / | |
合计 | / | 3,900.00 | 7.25 | 169.32 | 1,907.31 | 4.32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Xperix Inc. | 700.00 | 388.02 | 关联人调整其业务内容致使产品需求减少 |
美国飞锐 | 600.00 | 291.95 | 由于终端客户业务调整的原因,部分产品由公司直接发货 | |
国药新光 | 3,000.00 | 1227.34 | 一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整机产能未满足关联方需求;另一方面,受医疗反腐政策影响,市场需求减少,导致关联方销售量未达到预期 | |
小计 | 4,300.00 | 1907.31 | / | |
合计 | / | 4,300.00 | 1907.31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 Xperix Inc.
企业名称 | Xperix Inc. | 性质 | 上市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YUN SANGCHUL | 注册资本 | - |
主要股东 | YUN SANGCHUL 、CHO DONGHYUCK | ||
住所 | 1207, 37, Sagimakgol-ro 62beon-gil, Jungwon-gu, Seongnam-si,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外围设备的制造和销售,计算机无线通信设备制造,软件的研发与制造,进出口业务,互联网信息通信业,互联网信息产品制造、销售,医疗器械制造和销售,房地产租赁,信息通信事业,化学工业产品制造和加工,化学工业产品研发,化学工业产品贸易,上述各项所属单位 | ||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104,566百万韩元,净资产:84,531百万韩元,营业收入:12,531百万韩元,净利润:-8,106百万韩元 |
2. 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Foreal Spectrum, Inc. | 性质 |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Baorui Gao | 法定资本 | 980.5万美元 |
主要股东
主要股东 | Anmin Zheng、Liang Zhou、Hanyao Chen |
住所 | 2370 QUME DRIVE,SUITE A,SAN JOSE.CA 95131 |
经营范围 | 光学器件研发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
3. 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鲁保才 | 注册资本 | 16,000万元 |
主要股东 | 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英才南一街15号院4号楼1单元701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 | 总资产:12296.25万元,净资产:11,192.11万元,营业收入:1,687.84万元,净利润:-1,922.32万元 |
4. Efinger-Instruments GmbH & Co. KG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Efinger-Instruments GmbH & Co. KG | 性质 | 有限责任两合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Levin Josef Efinger | 法定资本 | 20,000欧元 |
主要股东 | Levin Josef Efinger | ||
住所 | Max-Planck-Stra?e 36,78549 Spaichingen,Germany | ||
经营范围 | 显微手术器械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Xperix Inc. | 2024年12月,Xperix Inc.已将所持奥美克生物信息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 |
美国飞锐光谱有限公司 | 郑安民为实际控制人 |
国药新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Efinger-Instruments GmbH & Co. KG | 持有海泰新光子公司青岛奥美克手术器械有限公司49%股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对公司结算的款项不会形成坏账。公司及子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订单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购买原材料主要包括:从美国飞锐购买镀膜机配件、镀膜元件等;从Efinger购买手术器械材料和零部件。关联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向Xperix Inc.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指纹仪及指纹仪配件;向美国飞锐销售产品主要是光学类元器件;向国药新光销售的主要是内窥镜摄像、光源及相关产品涉及的核心部件;向Efinger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手术器械。产品的价格主要由公司根据产品的制造成本加上拟定利润系数来确定,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定。主要采取由
购买方直接下单的方式,在订单合同中约定销售商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运输方式、 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等信息。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3、《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