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金盘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67,020张,每张债券面值
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70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0,704,106.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97,893.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6901号《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武汉金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88,392,526.40元(含手续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351,041.2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3,119,153.43元,剩余5,231,887.80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5,997,893.32元的差异金额为10,745,674.31元,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2024年年度报告》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预计待支付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已结项 | 总投资规模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待支付募集资金 |
1 | 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 | 是 | 21,686.00 | 21,226.30 | 16,646.37 | 587.88 |
2 | 智能装备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 | 是 | 40,215.26 | 39,222.75 | 32,976.50 | 3,228.40 |
3 | 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49,457.29 | 17,600.82 | 13,449.18 | 4,009.0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是否已结项 | 总投资规模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预计待支付募集资金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7,930.00 | 17,549.92 | 17,549.92 | - |
合计 | - | 129,288.55 | 95,599.79 | 80,621.97 | 7,825.36 |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
月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募投项目“节能环保输配电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武汉)项目”、“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桂林)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
月
日,上述项目结项后预计待支付金额为11,223.59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工程尾款、设备采购款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除预计待支付金额外,节余募集资金8,214.88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835.10万元,主要为已结项项目的剩余待支付款项,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该部分剩余待支付款项距离实际支付尚有一段时间。
(四)投资方式
、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目前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主要为已结项项目的剩余待支付款项,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该部分剩余待支付款项距离实际支付尚有一段时间。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方式公司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金盘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盘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淼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