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年,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李四海先生、董事靖宇梁先生、独立董事高赐威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四海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日期 | 届次 |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 |
1 | 2024年2月1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 |
2 | 2024年3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序号 | 会议日期 | 届次 | 审议通过议案内容 |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3 | 2024年4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4年7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5 | 2024年10月18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线上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线上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审计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相关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经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的了解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和经营关系。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联络与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落实,为公司持续有序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报、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规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事项进行了审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