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7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状况,对2024年度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符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际运作情况,2024年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监督组织推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督促公司财务报告程序到位,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推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诚信勤勉、恪尽职守,发挥所长、积极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实际财务状况。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和认可《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要核查并采取相应规范措施。除上述情形外,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严格按照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工作情况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自查情况真实,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超出审议额度600.00万元,超出金额占现金管理审议额度的比例为1.50%。董事会对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董事会认为: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公司自查后进行的修正,相关现金管理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要求,且超出额度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已按期赎回,未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
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做出的切实请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情况下,适时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符合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多项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有利于推动公司投资价值的提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