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翔宇医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4号文《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2,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3,143,4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9,656,55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0,145,517.92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11,000,000.00元,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5,943,889.38元,手续费用25,036.12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4,429,889.54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8,249,546.9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948,395,064.82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9,153,003.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1,152,800,000.00 |
减: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 | 79,390,400.00 |
募集资金总额 | 1,073,409,600.00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4,132,075.47 |
减:2021年度支付的发行费用 | 19,620,970.33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948,395,064.82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68,249,546.9 |
其中:股份回购 | 55,098,798.29 |
其中:用于在建项目 | 113,150,748.61 |
其中:上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353,437,429.73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615,000.00 |
减:手续费支出 | 33,244.67 |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 | 58,539,758.5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79,153,003.25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3月起对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1706026029200063658 | 活期 | 807,372.8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1706026029200063534 | 活期 | 780,953.6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41050160640800001138 | 活期 | 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秦岭路支行 | 411647999011001321115 | 活期 | 787,420.97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410528010100076402 | 活期、定期存款 | 76,747,665.0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秦岭路支行 | 411647999011001342451 | 活期 | 29,590.76 |
合计 | 79,153,003.2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4,53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资金最终用于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偿还贷款或者日常经营支出。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061.5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范围。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余额为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利率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1 | 2025/8/5 | 3.5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1 | 2025/8/5 | 3.5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1 | 2025/8/5 | 3.5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3/12/27 | 2025/8/5 | 3.5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4/5/23 | 2025/8/5 | 3.55%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4/12/24 | 2027/4/30 | 2.60%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 | 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4/12/24 | 2027/4/30 | 2.60% |
合 计 | 7,000.00 |
注:公司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黄支行购买的“定期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已于2024年4月16日经公司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1,1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25.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中的3,024.1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2,801.49万元,将用于公司其他募投项目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有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司未来董事会审议和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首发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合计共节余的募集资金3,612.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8,01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使用8,006.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
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均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整体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4,965.6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824.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839.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7,744.01 | 12,755.46 | 12,755.46 | 1,906.58 | 11,426.48 | -1,328.98 | 89.58 | 2024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14,707.25 | 12,022.06 | 12,022.06 | 2,867.73 | 11,267.20 | -754.86 | 93.72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4,672.98 | 22,067.54 | 22,067.54 | 4,471.97 | 20,672.89 | -1,394.64 | 93.68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 | 否 | 7,675.76 | 8,082.54 | 8,082.54 | 2,068.79 | 6,949.59 | -1,132.95 | 85.98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运营储备资金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0.00 | 16,513.47 | 513.4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否 | 34,165.66 | 33,065.66 | 不适用 | 5,509.88 | 28,009.8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04,965.66 | 103,993.26 | 70,927.60 | 16,824.95 | 94,839.51 | -4,097.96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64.88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筹资金413.20万元,合计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278.08万元,并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25.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中的3,024.1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2,801.49万元,将用于公司其他募投项目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有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司未来董事会审议和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首发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合计共节余的募集资金3,612.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8,01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