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以人民币123.56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B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8.8237万股,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