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延期时间:拟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 拟调整项目投资金额:拟缩减“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3,224.44万元,缩减为人民币12,924.44万元,缩减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本次拟缩减募集资金300.00万元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1,665.40万元,合计1,965.40万元拟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本次调整后的“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额3亿元人民币保持不变,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由4,000.00万元增加至5,965.40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1 |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 | 36,761.00 | 32,761.00 |
| 2 |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 33,869.00 | 13,224.44 |
| 3 | 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 | - | 14,111.00 |
| 4 | 外周血管介入项目 | - | 6,533.56 |
| 5 | 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 | - | 4,000.00 |
| 6 | 补充流动资金 | 13,419.00 | 13,419.00 |
| 7 | 区域总部中心 | - | 33,732.02 |
| 总计 | 84,049.00 | 117,781.02 |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情况概述
(一)“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规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829.42万元。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产品首次动物试验结果未达预期,公司重新对原试验方案进行了优化,导致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结合研发进度、市场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决定拟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拟缩减“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3,224.44万元,缩减为人民币12,924.44万元,缩减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进度延期 | 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 | |||
|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原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拟总投入额(万元) | 原计划募 集资金投 资金额 (万元) | 调整后募 集资金拟 总投入额 (万元) | |
|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 2024年9月 | 2025年12月 | 13,224.44 | 12,924.44 | 13,224.44 | 12,924.44 |
具体构成调整如下: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
| 1 | 基本预备费 | 773.00 | 773.00 |
| 2 | 研发费用 | 12,451.44 | 12,151.44 |
| 2.1 | 研发人员工资 | 5,724.00 | 5,724.00 |
2.2
| 2.2 | 其他研发费用 | 6,727.44 | 6,427.44 |
| 项目总投资 | 13,224.44 | 12,924.44 | |
本次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根据项目要求,公司重新对原试验方案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方案预计可减少部分研发投入。除上述调整外,“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二)“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新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4,895.20平方米,主要用于满足后续企业产品生产和相关储备及需要,包括厂房七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的相关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2024年10月31日,“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36.49万元(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该项目将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增加投资金额为1,965.40万元。本次调整后,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亿元保持不变,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4,000.00万元增加到5,965.40万元,拟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金额为“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本次拟缩减募集资金金额300.00万元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1,665.40万元,合计为1,965.40万元。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事项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 | ||
| 原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拟总投入额(万元)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总投入额 (万元) | |
| 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4,000.00 | 5,965.40 |
具体构成调整如下: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
| 1 | 工程建设费用 | 27,000.00 | 27,000.00 |
| 1.1 | 土建工程 | 19,500.00 (含募集资金4,000) | 19,500.00 (含募集资金5,965.40) |
| 1.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7,500.00 | 7,500.00 |
| 2 | 基本预备费 | 3,000.00 | 3,000.00 |
| 项目总投资 | 30,000.00 | 30,000.00 | |
除上述调整外,“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其他事项不作调整。为确保新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新增募集资金1,965.40万元以有息借款的形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于实施该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进展需要实施借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使用速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
项目进展情况决定的,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和投资金额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事项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