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4年6月25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由原来的2025年6月24日止延期至2026年3月24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315,91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2,179,365,412股的比例为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1元/股,最低价为13.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957,449.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内容公司近日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额度:人民币叁亿元;
2、贷款期限:叁年;
、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4、贷款利率:1.90%(最终执行价格以放款时监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5、承诺函有效期:自承诺函签发之日起壹年。公司实际贷款金额与已回购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且具体业务需满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元,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满后实际回购的金额及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