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_公司公告_天合光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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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完善治理机制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合光能”)于2024年4月24日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巩固既有成果并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依据前期实践经验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专注公司经营,持续创新锻造光伏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储能业务、系统解决方案、数字能源服务四大板块。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包括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储能业务主要提供大型地面电站、工商业储能、户用储能等多种储能解决方案;系统解决方案包括支架业务、分布式系统业务、集中式电站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数字能源服务主要由新能源运维服务、新能源发电业务,及其他业务构成。公司深耕光伏行业20余载,始终以“用太阳能造福全人类”为己任,聚焦前沿光伏技术,建设行业先进产能,打造高效率、高质量的光伏解决方案,以低碳、绿色、清洁的产品助力全社会在实现“双碳”目标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1、巩固加强公司盈利能力,推动行业降本增效

2024年,全球光伏市场在制造端、应用端保持增长,中国光伏产业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截至2024年底,我国光伏累计并网容量达8.86亿千瓦,巩固国内第二大电源领先优势,成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对实现双碳目标和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战略价值。中国光伏行业面临“内卷外堵”的挑战,2024年的月度组件出口金额均显著低于2023年同期。国内光伏制造端(不含逆变器)产值保持万亿元规模,同比也出现下降,价格快速下降的情况下,企业盈利空间被严重压缩,行业普遍亏损。2024年度公司组件出货量较上年同期继续保持增

长,但受光伏组件价格较上年同期显著下跌的影响,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2024年公司组件出货量超70GW,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组件累计出货量超过260GW。其中210组件累计出货超170GW,稳居行业第一。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2.82亿元,同比下降29.21%;归母净利润-34.43亿元,同比下降162.30%。

2024年,公司继续推进系统产品、智慧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升自身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得益于度电成本进一步降低,2024年电站装机量超预期增长,公司集中式光储系统业务实现重大突破,其中国内风光储项目指标获取量高达5.7GW,储备量8GW,稳据民企开发前列。公司参建的青海海南州1GW大基地风光项目建设完成,并成为“十四五”能源数智化转型创新优秀案例。2024年,分布式系统业务继续致力于农村能源转型,累计服务用户超130万户。在分布式光伏行业即将进入市场化交易的背景下,公司通过及时调整客户结构等措施,确保销售价格相对稳定;另一方面,通过重点抓并网,有效降低电站库存风险。目前在手电站发电情况良好,发电和数字化运维业务毛利率水平较好。面向未来,公司已在国网和南网多个区域取得了售电资质,构建了完整的电力交易的人员队伍,在电力交易算法领域内布局了多项发明专利,构建了完善的交易护城河。以数智能源驱动发展,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商业模式和解决方案,助力能源变革及双碳目标的实现。2024年,公司支架业务实现出货7.3GW,跟踪支架业务较上一年持续增长;在重点市场欧洲、拉美、中东等区域出货量位于区域前五。同时为进一步满足海外本地化需求,公司战略性进行海外轻制造投资,在沙特设立智能跟踪制造工厂,并多次中标GW级订单,提升当地交付和服务效率,为扩大全球市场份额提供保障。

2025年,面对竞争加剧的市场环境,公司将基于行业领先的全球化优势,通过光储一体的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实现差异化竞争,持续加强全球研发、产供销及服务能力,丰富和拓展海外区域功能,提升区域能力,加强客户粘性,进一步实现业务全球化突破,用业绩的高成长回报投资者。

2、坚持科技创新,巩固产业协同的科创体系

随着主流新技术路线的快速迭代,行业正面临结构性调整的变局,公司始终坚持创新投入的优势凸显,领先行业实现新技术产业化,聚焦高质量发展,构筑技术护城河。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55.58亿元,同比增长0.49%;新增专利申请1,436件,其中发明专利724件,位居行业前列。同时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突破产业创新,不断巩固提升科创体系,依托行业首批光伏科学与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先后32次创造和刷新在光伏电池组件转换效率和组件输出功率方面的世界纪录。2024年,公司入选《福布斯》中国创新力企业50强;公司全回收再生光伏组件荣获工信部创新大赛一等奖。此外,公司还成为首个荣获中国专利奖银奖的电池组件制造企业。

2025年,作为科技型领军企业,公司在不断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会进一步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协同,推动形成共商共建的高质量发展行业新生态。公司将联合上下游企业合力打造光伏制造业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光储技术的产业协同、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协同、中国与全球产业链的融合协同,积极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探路。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始终秉承着“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开放创新、长期艰苦奋斗、全力追求卓越、共担共创共享”的核心价值观,高度重视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

1、完善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执行水平

2024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新增高海纯女士、朱文瑾女士两名非独立董事,并选举高纪庆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工作。同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2024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产能管理体系,持续迭代升级战略体系;在多业务融合发展提升的背景下,进一步夯实了区域市场组织能力;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流程化和数字化体系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2025年,公司将继续以提高运营效率为目标,结合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优化产能管理体系,提升跨区域、跨业务部门的合作效率,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水平;同时,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对新增、修订及重要制度的宣贯、执行与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2、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完善培训机制

2024年,公司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一方面,公司定期收集资本市场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通过邮件或会议交流等方式适时传达给“关键少数人员”。同时,公司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重大事项关键节点及时对“关键少数人员”做合规注意事项提示。另一方面,公司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等监管机构发起的各类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专项学习,帮助“关键少数人员”提升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2025年,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并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关键少数人员”相关制度培训学习,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履职保障,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三、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强公司发展保障

公司持续建设先进产能,锻造光伏新质生产力。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投向先进的电池、组件产能,均已建成投产并结项。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青海基地210+N单晶硅棒成功下线,标志着公司N型产业链一体化布局的完善,进一步降低组件产品的综合成本。公司会持续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投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进展、风险因素、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完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公司重视投资者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兼顾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与投资者回报的原则下,持续完善发展成果共享机制,贯彻落实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指导方针。

1、持续现金分红,坚定落实股东回报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的原则,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公司自2020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以来连续每年实施分红,公司上市后已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合计约34.87亿元(2019年度-2023年度)。上市后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27.06%,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79.21%。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8,384,447.00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43,219,977.0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公司决定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2、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提振投资者信心1)2024年实施完成第一轮回购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积极推出回购方案。2023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启动第一轮回购计划,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预计回购金额为30,000万元至6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5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第一轮回购计划。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491,637股,占公司最新

总股本2,179,365,202股的比例为0.6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4,125,114.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2024年再次启动第二轮回购计划2024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启动第二轮回购计划,回购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预计回购金额为100,000万元至120,000万元,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976,405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2,179,365,328股的比例为0.6%,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589,101.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851,605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259,827,424.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2025年,公司将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深化降本增效、拓展新兴市场等举措,着力提升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管理层将继续以投资者利益为导向,全力推进战略转型,力争早日实现经营业绩的实质性改善,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五、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电话会议、投资者交流平台、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

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2024年,公司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累计披露上网文件187份,其中包含定期报告4份,可持续发展报告1份。同时,为提高定期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可读性,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一图看懂等可视化形式对相关报告进行总结归纳和解读,让投资者更直观更高效地了解公司最新发展情况。公司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3次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及多场投资人交流会并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记录表;同时使用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件等多种渠道来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最新情况,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做出针对回应,消除投资者误解,树立市场信心。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安排一系列投资者关系活动,召开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同时使用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件等多种渠道来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最新情况,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实际诉求并做出针对回应,消除投资者误解,树立市场信心。

六、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为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激发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公司设立了多期股权激励计划,以激励管理层及核心骨干积极关注股东利益并努力提升公司绩效。激励计划的设定有助于促进公司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机制和人才保障。而公司对激励计划亦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和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经理层管理及考核制度,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经营业绩、合规管理、环境及社会责任更多纳入管理层绩效考核范围内,继续强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

七、其他

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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