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688599)_公司公告_天合光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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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容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容诚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20日,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项目负责人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汇报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方案,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4月18日,容诚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4年度审计总结报告,对2024年度审计整体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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