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688598)_公司公告_金博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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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08
证券代码:688598证券简称:金博股份公告编号:2025-00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路58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路588号。

生产基地:湖南省益阳市鱼形山路505号。

邮政编码:413000

第八十一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第八十一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1、董事候选人提案的方式和程序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修订前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1、董事候选人提案的方式和程序为: (1)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3)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给董事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监事候选人提案方式和程序为: (1)公司监事会、连续180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数。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提名人应将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给监事会,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二)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办法如下: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当选。 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1)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独立董事人数。 (3)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提名人应将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给董事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监事候选人提案方式和程序为: (1)公司监事会、连续180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监事人数。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提名人应将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交给监事会,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时,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二)股东大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办法如下: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当选。 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
修订前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独立董事的当选。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决定独立董事的当选。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第九十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十八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第九十八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独立董事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六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另行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前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工作制度。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备案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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