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596证券简称:正帆科技公告编号:
2025-036转债代码:118053转债简称:正帆转债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23〕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的通知》(财会〔2024〕
号)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2023年
月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
月
日起施行。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该规定。2024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合并) | 2023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2,795,009,651.23 | 2,804,313,480.48 | 2,374,839,470.63 | 2,383,133,909.69 |
销售费用 | 66,334,363.51 | 57,030,534.26 | 43,738,194.54 | 35,443,755.48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