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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7证券简称:孚能科技公告编号:2025-02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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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7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彭晓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7月4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7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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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2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年12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7,006,67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九)2023年6月12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2023年6月16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591,688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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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4年1月25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4年1月31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3,820,836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合计3,835,836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二)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7日: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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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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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70亿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140亿元 | |
第四个归属期 |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第四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5% |
归属安排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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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授予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2年营业收入达到70亿元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3年营业收入达到140亿元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S”、“A”、“B”、“C”、“F”五个等级。根据激励对象所属类别,按比例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考核评级 | S | A | B | C | F |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 100% | 100% | 80% | 5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4年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1967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亿元,未达到本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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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均由于个人原因选择放弃归属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并作废失效2,101,725股。
2、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132,766股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54,491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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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