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688567)_公司公告_孚能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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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高镇海先生、黄浩先生、饶静女士、马增胜先生、Wang Jiwei(王纪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高镇海先生、黄浩先生、饶静女士、马增胜先生、Wang Jiwei(王纪伟)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其中饶静女士和Wang Jiwei(王纪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均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

综上,我们同意黄浩先生、饶静女士、马增胜先生、高镇海先生、Wang Jiwei(王纪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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